历史不可以改变,但是历史不能淹没事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3:39:18
如果在30年前的谋杀案在当时动乱的时期不能给予破案,到了现在这个相对稳定的时期是不是应该给予继续查找凶犯,让那个凶手得到应有的报应呢?

哥们儿,你这问题没法从根本上去说,因为会涉及很多敏感性的问题,我建议你看看《集结号》,或许能有所感触.
从法律角度讲,只要没有案件没有最终解决,找到罪犯,那么这个案子是无法结案的,那么也就是说这个案件应该一直在工安部门的工作内,只不过是投入多大警力的问题,陈年老案肯定不少,侦破起来也有很大难度,当然这不是你所问的问题所涵盖的,但是又是必须考虑的.

给你我的想法吧:
应该侦察,抓住罪犯.

能否抓住就不是本问题所涵盖的了,当然也是我们大家都无法回答的.

这是个很复杂的问题
首先要看谋杀案跟政治的关系大不大
在我们国家
政治问题是最大的问题
杀人排在后面
如果是简单的杀人当然可以了
但是如果牵扯到政治就难了

这个伤疤不好揭。如果揭了,就会结出更多的伤疤。文革,大跃进,那场造成世界上人为灾难的饥荒.如何查呀。这些烂疮还是捂着点吧。
我估计当60末或70年代以后出生的人进入中国权力核心,没有在毛泽东光环下生存过的,没有被洗过脑人才有勇气面对那段历史。

理论上应该这样,但是事实不是.法律上有一条是关于追诉期,也就是说有些案子会永远破不了的

应该不能定罪了,时效过了。

我看难,应为一般刑事犯罪的追诉期是20年,如20年后罪犯没落网的话公诉机关很难在抓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