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法律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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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

清官署名。清末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置。掌修订各项法律。特派大臣管理,下设提调、总纂、纂修、协修等官。
  公元1904年5月15日,一个和帝国气质完全不同的机构开始运作:清廷“修订法律馆”开馆办事。馆中为首的是64岁的著名法律专家沈家本。

  大多数人并不知道这些人要做什么。他们是在修订帝国法律。修律大臣沈家本本拟告老还乡,未承想修订法律馆的工作,竟使自己成为中国法制近代化的第一人。

  当时,朝臣们上书言事已成风气,立宪派在各种场合表达了“不立宪,国将危亡”的预言。这一年距离辛丑之变已去四年,西太后痛定思痛,力行变法,实行新政。

  此次新政涉及行政制度变革、变法修律、设新式学堂、废科举、实行新的财经政策等。沈家本和他的同僚们的工作是其中重要的一项,帝国要实行立宪政体,修订法律馆必须拿出章程来。

  而如何操作却正处模糊中,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让清国官吏们找不到方向。1904年2月10日,日本人和俄国人打了起来,战场偏偏是在东北,爱新觉罗家族的宗庙均在那里,但这个皇室已无力制止。

  修订法律馆开始紧张的工作。中华封建帝国的法律已历千年,但那时候的法律乃是诸法合体,实体法与程序法不分,刑事与民事不分,在某种意义上,法就是刑。就在上世纪初,凌迟、枭首、戮尸、缘坐、刺字这些能使现代人做噩梦的酷刑,还在大清帝国各地执行,并被视为天经地义。

  修订法律馆要把这些全部改掉。于是,不仅受四书五经教育的臣子们对这个机构反感,就是那些开明的官吏,也认为修法将导致秩序和道德混乱。

  同是科举出身的修律大臣沈家本,顶住种种压力,坚定地认为,只有修律才能建立一个现代国家,才能国富民强。

  沈氏的努力以及修订法律馆的开馆办事,使大清法律改革从宣传启蒙过渡到实质性的操作,开启了中国近现代法制的百年进程
  中国自甲午战败,日渐陷于被帝国主义列强肢解瓜分之绝境,有识之士提出各种救国方策,均未奏效。因此维新派人士最早建议继受外国法律、变法图强。但统治集团内部帝党与后党之间,关于应否变法,意见相左。至1900年,因八国联军攻占北京,促使朝野上下达成共识:中国要富强,非学习西方法律制度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