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的人请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5:38:19
我的职业属于业务员,在一次工作过程中.我把客户的重要手续递交了国税的受理窗口..然后离去办别的事.但该窗口人员并未给予受理并将它扔在了一边..在下班以后.我看见自己连同别人的几个手续扔被放在那里.后果是.丢失..工作人员推卸责任说并未看见..而客户却不予以谅解.赖上我.要我赔偿..请问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这种情况跟我直接把东西丢失相同吗?

根据民法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你主张自己把手续交给了国税的受理窗口,你就要举了证据.
如果当时有录相,你可以申请调取录相.

不好办,你必须有证据证明是国税局里工作人员的错,不然你肯定输,同时我个人的观点,你也有错,自己家的东东自家不收好,等别人去给你看着,不好,楼上说录相的事,你看看吧,即便有,也不一定会是你要的,而且法院不会轻意判国税输的,官官相互,找个律师好好问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