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了信用证还能做电放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20:47:04
想请教各位,现在我有一批货是去泰国的,现在客户要求做电放,可信用证已经开了,我该怎么办呢!客户现在的要求是等货装船了,我们就把船单,发票,还有装箱单传真给他,他就给我们开一张CARGO RECRIPT 给我们,叫我们去银行提款,然后再开电放给他们,这样做可以吗?有风险吗?能拿到那批货款吗?谢谢大家了!
谢谢大家,如果我们的信用证上没有说明电放,可现在要求电放了,行吗?现在我们的客户要求自己订船,我们做的是CIF泰国,这样做好像不符合了.我该怎么做呢?

如果对方修改信用证,用CARGO RECEIPT交单即可。如果不改信用证,这样比较危险。楼上说的2/3正本也必须在开征行认同的情况下才行,要知道提单的任何一份提货后其他正本均宣告失效。

  下为引用“” 如果电放,则破坏了信用证的规则,那就是:如果信用证没有明文规定一张正本提单可以由卖方直接寄给买方,那么作为开证行或付款行或保兑行,保证单证相符的情况下付款的承诺,是要以控制提单及其货权为前提的。
  1 如果电放没有通知开证行或付款行或保兑行,或经这些银行同意,那么这样做了的话,这些银行将不再承担原有的第一付款责任的承诺。因为本应该由这些银行控制的货权,因卖方直接电放后而丧失了。所交的单据即使没有不符点,这些银行也可以不再履行第一付款责任。这样做由原来的信用证结算,实际变成了类似托收(D/P),但又不是托收,因为货物已经被提走,只是正本单据由银行转交而已。至于交不交给客户,要由卖方决定罢了。
  2 所以,如果要做电放,一定要做这时的应对:即要买方想开证银行做出书面承诺,保证卖方提交单据后,不论是否有不符点,无条件地接受,同时保证付款赎单,然后由开证行出具同样内容的文件。或做出同样内容的信用证修改(最好做电改,速度快。因为做电放本来就是为了快提货)。由此再做电放,则可无忧矣。
  关于问题补充的回答:关于信用证上没有说明电放,则不应该电放,小心对方欺诈。 另外CIF下我方选择船公司,如果对方自己选择船公司,请小心欺诈的成分,要知道很多提单欺诈都是买方和船公司相互勾结而成,这时的船公司大都是买方选的。
  鉴于你提供的上述情况请密切注意客户是否有欺诈意图。 电放和由他方选择船公司都应该慎重考虑。

1、客户和您要求的CARGO RECEIPT这种信用证叫“凭收据付款信用证”,在做这种信用证时,一定要先让客户把 CARGO RECEIPT 出好了,预先交到银行,银行审核无误后,可以办理贸易融资或者交单,预先取得应收帐款。
2、做这种信用证时,一定要对国外客户和国外客户的开证行了解深入,另外也要和银行部门对于信用证的可靠程度进行分析,实际上也是可以操作的。
3、我们在以前的业务中做过这种信用证。

要看信用证规定的交单单据是什么,如果要求有提单,那么不可以做电放.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