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的案例分析~请教大家怎么做~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1:24:10
我某公司以CFR价出口货物一批,装运后即以电报形式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但对方没有收到通知,因而未及时投保,结果船在运输途中沉没,货物全部损失,买方向我方提出索赔,我方应如何处理?如果此事系我方未及时发出装船通知引起的,又该如何处理?

卖方及时发出装船通知,责任在买方,卖方拒绝理赔;反之,责任在卖方,卖方应该理赔。

CFR贸易术语下,货物风险自货物越过装运船舷后转移至买方.卖方有责任在装运后及时通知买方投保.案例中卖方已经发了装运通知,对方没有收到不是我们的责任,买方提出索赔是没有道理的,我方可不对此负责.
如果是我方没有及时发装船通知,责任应由我方承担.

CFR方式中,卖方向买方发出已装船通知,具有通知买方及时办理保险的作用。买方办理进口货物保险时,保险公司按有关的装船通知承保。如果卖方未能及时向买方发出已装船通知。致使买方未能及时办理保险,则万一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灭失或损坏,其风险仍由卖方承担。所以,CFR方式中,卖方应特别注意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
在此案例中,卖方已经在装船后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如楼上所说对方没有收到不是卖方的责任,所以不应该进行赔偿,但是可以协助买方办理相关保险手续。

如果他们收到通知,索赔是3方的,船在中途沉没也有运输方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