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问!遇见这样的问题我们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20:23:55
我有一个朋友,因为对公司平时的扣钱不满意,于是想卖一些公司的废铝材,价值20-40之间,结果未卖成被发现,进而被公司开除,公司扣除他1300元的工资,请问公司有权这样做吗,我们遇见这样的问题怎么办?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权利,甚至还有权利将你朋友送至公安机关.我们公司和你们朋友公司是一个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