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书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2:38:36
事故的情况是这样的,在我的前方一手扶拖拉机突然向左侧转弯,我紧急刹车不及创上拖拉机尾部,造成一人脑颅出血,经手术已经没有生命危险,交警对现场初步认定,对方(拖拉机)责任大,初期治疗时我已经交了2600元,拖拉机方通过事故科要钱,我们单位领导说:现叫对方自己出钱,事故认定以后该付多少付多少,现在付多了将来私人的钱扎要回来,我是一个打工司机,不知如何处理“两头为难”,(一边是交警队、拖拉机,一边是我单位领导)朋友指个招,1、事故责任和医疗费如何承担,2、需要做法医鉴定吗?法医鉴定的目的是什么?3、我们单位领导在没有结案之前不再出钱,我应如何回答事故科。
前天交警已经进行了责任划分,双方同责,理由是对方无照、车无证,违规进入快车道,我方是没有控制好车速,下一步应该如何进行。

有保险么?
如果有就不要管病人了,从良心上不应该这么做,但这个社会已经没有几个人有良心了。
听领导的,因为他是给你拿钱的人。
再说有保险保险公司负责,费用都能报销。
你可以上网查一下交强险最高额度
受伤的额度好象是1万元,记不清了。
我想说的是交强险如果额度不够剩下的部分由
三者险提供,但最高不超过三者险额度,
不知车保的是多少额,一般为5万10万20万
有的还更高30万。
能报的金额为病人所花的总数*所占的责任比。
(所花的钱有一部分保险公司是不负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