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在同一大类里重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1:45:41
我在2003年注册了个商标,为第7类
现在商标网上有初审公告第7类商标上出现了和我一样名字的商标,但具体商品是不一样的,是不是算侵权,我提出异议让他撤销注册

商标注册像你这种情况不构成相似,因为第7类里边有53个小类只要人家注册的不在你注册的小类里就不构成相似,如果说你在7类里边已经注册了,别人是不可能在你注册的那几个小类里注册上的!

注册在不类似的商品项目上是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应该予以注册,否则商标局也不会通过实质审查。

但如果您的商标具有一定知名度,其使用该商标可能对您造成不良影响的,可以提出异议,但证据材料一定要充分,否则异议不可能成立。

同一大类中的不同小类根据商品用途,使用方式,产品内容等来划分,如第七类中的商品既有水泵,又有洗衣机,这个两个商品是不能等同的。但同一大类同一小类的商品是要判近似的,如洗衣机和全自动洗衣机这两个。因此你这个同名的商标没有侵权。
但是你可以根据你这个商标的著名或驰名程度来提出异议,能够找出相关证据证明他确实是想借你的商标来提高他自己的品牌度,你就能够异议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