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法》--请赐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5:42:15
1、合同题目:是“造林合同”(字面理解:仅是乙方完成造林任务,造林完成,合同终止);
2、合同前言:讲到“做好林木管理”,(意即:“乙方造完林,继续对林木进行管理”,但没有说管理期限和管理报酬问题);
3、合同第二点:讲到“林木经营”(即这片林木由乙方经营,定了甲乙方利益分配办法,未讲到经营时限,但有说到是在林木主伐时)。
这肯定是一份不规范的合同。2000年订的。现在,林木在火灾中全部烧毁。
这份合同怎么执行?
同时请说明:这是造林合同、林木管理合同,还是山林经营合同。
原来造林者,即乙方,未经批准,以“成活率不高”为由,自行“炼山”把林烧了

应该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来确定,应该是一份山林经营管理合同。由负有管理义务的负责。如果火灾是由不可抗力引起,要由双方公平承担损失。

是人为的吗?要是人为的可以报警,有那个人承担.还有,在赔偿问题中,甲乙两方应按合同来办,当然,这个合同肯定是有问题的,如果赔偿事宜双方没达成,你可以咨询律师,靠法律途径要求撤消不合理规定,但如果这件事是有乙方监管不利,造成了隐患,那么损失只能由你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