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对消费者以后打官司有用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13:53:12
我最近购买器材,在下订单的时候和乙方分公司签的合同上没有提及发票。
后来该分公司(非独立结算户),没有给发票,而是给了一张“专用票”,上面盖了分公司的署名章。于是我要求在余款付清时要收发票。但是分公司说只能咨询总公司。
而最后总公司给我的答复是:要在合同原来的价格上再增加17%的资金才能给发票。否则现在的价格是不出发票的。
我的想法是:对方是要把税转移到消费者头上。
但是,法院只会按合同审,而咨询了12366国税部门后工作人员说交易完成后不纳税能追究,但是交易价格是合同双方之间的协商。
所以,请问:
处于维权考虑,要是以后商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了问题,万一要打官司,发票是否是重要的证据?

当然.

如果没有发票.你凭什么说你的这个东西是从人家家买的是不.

所以一定要有发票的.

发票是商品交易的合法、有效凭证。消费者有权利、有义务索取发票,维护税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