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值税抵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8:34:17
我公司的业务员因业务需要向厂家订购一批特殊规格货物,厂家开具了增值税发票,但这批特殊规格货物是免费提供给购方作样品之用.请问:这样的进项发票是否能抵扣?又如何处理这批货物的分录?

按照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当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八款),同样接受无偿捐赠货物的企业取得的增值税进项发票可以认证并抵扣,帐务处理(财政部 财会字[1993]83号):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资本公积

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虽然是免费给购方提供样品,但是还是属于你们的库存商品,只要不是以货币形式交换,商品所有权没有转移给对方的就不能确认收入,但你的进项税额可以抵减别的销项税额。这种形式应该归属于代销商品。
免费提供 借: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如果作为库存商品可以抵扣进项税,按正常购进货物作帐。但即使是免费送给购货方,也应视同销售,按规定计提销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