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的赡养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2:35:21
妻子是独生女!如果妻子早逝,请问女婿对丈母丈人有赡养责任吗?

我国《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最高人民法院1984年8月《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指出:“丧失配偶的儿媳与公婆之间,丧失配偶的女婿与岳父母之间,已经形成抚养关系一方死亡的,互有继承。”上述规定不仅体现了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而且对于鼓励丧偶儿媳或女婿承担赡养公婆或岳父母,使年老的公婆或岳父母得到照料,搞好家庭的团结互助,减轻社会负担,促进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我国《婚姻法》和司法解释均未规定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之间有抚养、赡养的权利义务。他们之间的抚养、赡养关系凭当事人自愿,不得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