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期限就要到了,老板要求把我负责的项目完成才放人?这样可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00:10:13
我还是继续前面的问题,提出的!我1月3日递了辞呈.老板昨天跟我说~取消从今天起的所有正常休息日.也就是说,我要从现在没有休息日的一直做到2月3日.把我手上的事情全做好才可以!但现在有一个问题是,我们做的是设计,前期做的方案,客户还没确定,还没来看!他现在就要求我把整个方案,按前期跟客户交流的印象先把它完成了.放在这里!这样合理吗?
如果说,做完了放这里,当我走了后成交了.老板会把提成再算给我吗?想想也知道一定不可能!我为什么要这样做呢?何况我一个月前就递了辞呈了!客户还没确定我怎么进行下一步呢?
我觉得他这样有点强制性!我是不是可以拒绝?
而,我又想为自己争取点,我想~反正现在也没什么事情,那我就帮他做!那我可以要求,当我把整套方案交给他的时候,把我那天之前所有的工资算给我!哪怕我是1月18日给的,老板就跟我算到18日,之后的我也不要了!要是不同意我就不给整体方案!这样可以吗?
因为这些单子对于他来说是个大生意.要是我走了没人接手,他就是一个大损失!所以,我想他才会要求我做完了再走!
拜托专业人士给指点迷津!
谢谢楼下的回答!但现在有个问题,他现在要我做的不是我现在该做的事情!客户都还没确定,我怎么继续下去呢?就像一个人去家服装店,他只是说了句,这衣服很好看!那是不是裁缝就要给这个人量尺寸做衣服了呢?

按道理你虽然期限到了,但是你没做完你应该做完才走,但如果你实在不想做你也可以走,但是你肯定拿不到什么钱.即使你做完了,你实际拿到的钱也会比不辞职的少很多.公司都是利益最大化,会用任何借口少发你工资,尤其你的还不是基本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