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算是违约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3:41:56
我2007年毕业前和一个公办学校签订了就业协议,协议规定参加市里的上岗考试合格后才正式录用,录用后五年内不能提出调动,如果违约需交纳5000违约金。后来我上岗考试没有通过。因为学校上岗考试没有通过的新聘教师太多,为了保证学校正常运行,教育局下达一个文件,没有通过的教师以特殊支教人员的身份正常上班,由教育局财政拨工资。正式录用的教师有保险和住房供积金等,我们没有通过的没有。最近因为一些原因,在工作一个学期后我向学校提出了辞职申请。而学校要求我必须交纳5000元的违约金才给办手续。但我认为这是不合理的,我并没有被正式录用,协议已经不生效。我除了毕业前的就业协议,没有再签订合同。请问这个协议生效吗?辞职算不算违约?如果学校不给办手续,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急!谢谢各位同胞啦!
谢谢啦!问题是档案还在教育局,是不是必须学校开证明才能够提档案?

应该不算 因为你们没有签正式的劳动合同 就算打官司 你也准赢 其实你完全可以直接走人啊 如果他没有押你证件的话

应该不用通过学校,你可以打教育局的电话或者某律师事务所电话,来咨询下你的情况,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