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撞到小朋友赔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0:56:24
小朋友在出幼儿园门口让自行车撞了,幼儿园门口非主干道。

每天幼儿园门口有个卖豆奶的(离幼儿园门口铁门2-3米距离),小朋友急着去买,从铁门跑到卖豆奶处,让一骑自行车成年人撞倒在地,当时带到医院拍片,医生说有淤血,要用冰块敷消淤血,如48小时无事就一般没问题。

现骑自行车成年人说只承担一半的责任。

小朋友方说骑自行车者负全任。

请问如何处理赔偿?

1、从未成年人保护法讲,骑车成年人负全责。
2、幼儿园门口(2-3米内)这段范围当然是幼儿活动范围,而且非主干道,责任肯定偏向骑车成年人。
3、有一明显案例,一成人逆行在自行车道上,让自行车撞伤(10级),伤者医疗花费5千多元,法院判骑车者赔偿3万元外加一切相关费用。

当然最好是双方私下解决,小孩方不要要求太多,骑车者负责医院及相关费用就算了,到法院肯定支出会更多。

应该是负一半责任的,这是国家规定,其实我觉得应该小孩承担全部责任,但国家是这样规定的

当然按照国家规定拉,如果随便一个人就能说了算,那法律还用来干吗?而且是因为小孩子没有注意安全,才被撞到,当然是骑自行车方有理!但是依照我国国情来说,交规都是保护弱者的,在这起案件中,小朋友方明显是弱者,幼儿园门口非主干道,无法确定双方责任,且据描述小朋友伤的不算严重,犯不上打民事官司,交通部门也无法做坚定,应该是私下协商解决。
如果打官司的话,这种案件就看双方谁的背景、后台硬了,如果有关系,法医鉴定作假、法院作假,很有可能骑车人负全责,而且赔的钱也很多;反之则骑车人无责任。

虽然以上两位都这样说,但是依照我国国情来说,交规都是保护弱者的,在这起案件中,小朋友方明显是弱者,幼儿园门口非主干道,无法确定双方责任,且据描述小朋友伤的不算严重,犯不上打民事官司,交通部门也无法做坚定,应该是私下协商解决。
如果打官司的话,这种案件就看双方谁的背景、后台硬了,如果有关系,法医鉴定作假、法院作假,很有可能骑车人负全责,而且赔的钱也很多;反之则骑车人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