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探监方面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5:57:17
我有一个朋友因为一时冲动,在别人的身上留了两条刀疤,算起来其实双方都有错,因为那个人先动手打了我朋友的朋友才发生这样的事,但是因为那个人是某某局长的大少爷,所以警察叔叔把我朋友捉去了,那个人伤的也不重,甚至没住院,他们给我朋友定的罪是故意伤害,现在还在看守所里,快过年了~~平时我们都一起过今天他可能出不来了,我想去看一下他,请问探监需要什么条件,大概要多少钱,有哪些东西能带哪些不能带,最好能说说一些注意事项~~先在这谢谢了~~~
顺便问一下有没有这方面的法律条文!

看守所里的未决犯是不容许探监的,除了可以会见律师,不容许接见任何人。
已经判决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虽然可以探视,但一月不能超过三次。一般来说,周六周日不是探视时间。
不是每个人都有权探视的,一般来说是罪犯的近亲属或着其他有亲密关系的人才可以。但是从外面送东西或送钱给犯人是可以的,但东西必须是看守所下属商店购买的或者经过检查可以递送才行。你可以查一下电话号码,问一下探视时间,和他的直系亲属一起去。

严格说你不符合探监条件.但你的朋友被关押也是不不应该的,是公安部门没有秉公执法.你如果给看守人员拿上两条好烟带上两瓶好酒马上可以和朋友见面.不会超过400元就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