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剑 游戏音乐侵权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00:27:54
我很喜欢仙剑(本人道德水平比较高 从不盗用其他人作品和内容)
从游戏里弄了点音乐想做 仙剑的flash动画(只是太喜欢仙剑了,想到可能不会再出所以做,决非用在商业用途)
不知道算不算侵权 或者违背道德
大哥大姐们给说说阿
游戏创作人员能给个特权更乐意
I 'm glad to hear that

不侵权, 还有, 谁说仙剑不出了?

允许其正版用户自行提取游戏中的音频、视频、截图、和剧情对白的,以作玩家间的交流、收藏。不允许做商业用途

没事的,兄弟不要太紧张了.只要不是用于商业用途就行了.
再说你用这个音乐作FLASH是推广仙剑,偶们支持

非商业性的不侵权

只要不涉及到商业范畴的基本上都不构成侵权行为
下面是详细资料
著作权法所称的侵权行为是指违反著作权法规定的义务,侵害他人依著作权法享有的人身权或财产权的行为。如果侵害他人的财产权是直接基于违反合同义务发生的,这种行为通常仅视为违约行为,而由行为人承担违约责任。

在一般情况下,构成侵害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而应承担侵权责任的行为,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违法性。著作权法规定具有某种特定资格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享有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也就规定了一切他人相对的不得加以妨害的义务。违反这些义务,就违反了法律。在某些情况下,法律没有规定他人相对的义务,也就不发生违法行为。例如,使用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或材料,进行法律不要求经著作权人许可的使用,实施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控制范围之外的行为,均不属于著作权法上的侵权行为。

二、有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损害是指行为造成他人的财产上的损失和精神上的损害。损害是违法行为的客观后果。如果某一行为正在计划当中,尚未造成损害事实,就不构成侵权行为。例如,出版社擅自将作者的一部书稿取走,准备出版,但由于某些主观上的原因最终没有出版,因而不构成侵权行为。但如果已经出版,即使一本书也未卖出,也应认为构成侵权。

三、和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实施某一行为是造成损害事实这一结果的原因。例如,某乙基于某甲的一篇文章改写成另一篇文章,擅自交一家报社刊登,某乙这一行为引起损害事实,因而具备侵权行为的一个条件。如果某乙仅为练笔,基于某甲的一篇文章改写成另一篇文章,并不打算发表,而被热心的某丙见到后,擅自推荐给报社刊登出来,应该认为某丙的行为和造成甲的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至于某乙仅为练笔的改写,应属于合理使用范围,与损害事实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四、实施行为的人有过错,或虽无过错,但仍依法承担民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