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前本人承包了某村的水利工程,被村委欠款135万,请问我现在能以什么方式讨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8:04:12
如题,我1993年承包了潮州某村的水利工程,完工后被承包方(某村村委会)一直不肯结算,也不肯还余款,大约余款是135万元左右,因为没有结算,所以没有单据,只有合同,及其它证明,但没有结算的单据,刚开始一二年,本人常找当地有关部门的所谓熟人做关系去讨款,但一直未果,现在想起来,一生的富贵就在这里给拖了,所以想讨回来,现在只有合同,而且过了这么多年,我想用法律或其它的方法追回,有可能吗?村委会已换了几届了,而且本人不是那个地方的本地人,我最好用什么方式,?有什么方式好点?有可能追得回吗?请大家以法律或现时的财务代讨数公司及其它方式分式一下,或建议一下,本人万分感激,谢谢!
法律有这方面的追究年限吗?过了这么多年,还认吗?

关键是时效,法定时效是两年,如果你曾经有过催要的行为,可以中断时效重新起算。但你要提供证据。
如果你没有催要的证据,从法律上看时效已经过了,很难主张了。
建议带资料找律师先看看,有没有机会从法律上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