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如何向村委会要回这笔债,以还给银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3:21:09
1993年3月,我父亲还在原管理区做一个小职员(家村管理区干部),当时管理区要盖办公楼,建设资金都是需要从全管理区农户处上调的。由于当时管理区内小学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也是管理区负责,适逢学校教学楼建设资金欠缺,管理区党支部就从管理区收到农户的办公楼建设资金中抽调一部分去建学校教学楼。结果,造成管理区办公楼资金不足。1993年8月,经管理区党支部研究决定:全体管理区干部以个人名义去向银行为管理区办公楼建设每人贷款5000元,作为管理区办公楼建设资金不足的补充。代贷款前干部与管理区签定了合同,合同规定管理区将于1994年8月之前要还清这笔贷款给代管理区贷款的干部,并支付与银行同等的利息,目的是让管理区干部在这件事中不受损失。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如政策的变化),这笔款管理区一直无力偿还,直拖到现在。我父亲在1997年已退休离开此单位了,但代借的那笔贷款一直在银行未还,本息到现在已经翻了一翻。我父亲一直相信管理区(现村委会)会很快解决这笔贷款问题,但事与愿违,换了好几届村委会领导都丝毫没有解决,只是由镇政府出面拨一点资金还了一点点银行的利息(利息是村委会财务直接去银行还的,利息支出入了村委会的会计帐的)。
我相信这件事不那么容易解决,很想将村委会告上法庭,让其尽量想办法还清这笔贷款,否则银行那儿的本息一年比一年多,可不是闹着玩的(事实上近几年来银行年年都来追债了)。可是我父亲说生养自己的地方,自己又在那儿工作过几十年的,诉诸法院的话人家会说闲话这样。
我父亲真的好矛盾且担忧,成了心头的一块大石:告吧,有失他厚道做人的本质,几十年来从没与人红过脸的,晚年却要去告状与人为怨;,不告吧,村委委会已没有任何产业可赔偿以补债,能卖的都早已被其它债主迫给卖光了,银行利息过几年之后将更巨大,而且银行早就扬言要告我父亲上法庭。
请问有识之士:我们应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

1、你父亲向银行贷款和你父亲与管理区签定了合同是两个法律关系。
2、你父亲向银行贷款5000元,是单独的借款合同。这笔贷款应该由你父亲来还。
3、你父亲与管理区签定的合同也是一个单独的借款合同。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
4、你现在应该起诉管理区,尽快还上这笔贷款。不还款以后你父亲越不利。

只有上法庭拉。

的确很难处理,除了上法庭解决别无他法。
这件事从头到尾就是一个违规操作,直接向法庭申请这张借款合同无效,取消债务人的义务,把债务人变更为管理区,让管理区自己偿还借款。 管理区已经违反了合同中所规定的还款日期,从1993年8月开始的所有利息都可以要求由管理区支付,这是从合同中所规定的。

除了上法庭,这件事已经没底了,管理区承认这笔钱款,但是他无法偿还,为了不影响你们之间的关系,最好的办法就是向法庭申请债务人的变更,让管理区自己去还款。

其实从头到尾就是违规操作

让你父亲保留好那张党支部的协议书吧,让银行到法院诉讼吧!这样只会对你父亲更有利……事实上,现在基层农村都有这种不规范、钻银行空子的现象。

向上级政府(信访局)反映,或许能解决

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则目前唯一解决办法是诉讼,如果有证据证明此事实存在,则可以诉讼,当然也可以考虑事先以适当方式与对方沟通,因为毕竟此情况不是只涉及你们一家,建议与当地律师沟通,可能会有很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