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此事件(法律达人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5:11:23
我有个朋友,他家里前不久被小偷光顾,损失了一笔钱,由于数量不大,他没报警。(这是我最鄙视他的一点)但他叫另外一个朋友帮忙出面,给附近的一个惯偷说一声,打个招呼,就那些不要在附近搞之类的话,但那个惯偷认为我这个朋友无凭无据找人给他说这些话是在诬陷他,然后那个惯偷必须要给一笔钱给他才算,而我那个朋友已经向那个惯偷立下了字据(欠条)。我想问问大家,如果真的打官司的话,我朋友构成诬陷、诽谤吗?如果不是话,那个欠条是不是也就无效了?
谢谢大家,请帮帮忙,万分感谢。

首先,是肯定是不构成诬告罪或者诽谤罪的。如果对方认为是侵犯名誉权要打民事官司最多也就是赔礼道歉罢了。
但怎么被那个人吓吓就写了借条呢,如果借条上没有写明欠款原因的,必须举证没有这笔借款,该借条才是无效的,这是很困难的。
另外说一句,没事干吗去惹那种人啊,就算法院认定借条无效,小偷一发狠真来偷你家也够呛。

不客气的说,这事简直像个笑话
你朋友给他打的是什么欠条?如果单单只说欠了多少钱,那你朋友只能自认倒霉了

很荒谬!那份字据那个小偷有签名吗?你朋友有没有备份呢!?都有的话,你朋友和他打就赢定了~
他这已经在勒索了.
无论打不打官司那个字条也是无效的.
这些诬赖多数不要命的,如果他要的只是三几百就给他算了.他如果是跟那些大团伙的话,说不定警察都帮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