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分手,男方给女方的聘礼,如果通过法律途径怎么来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5:23:40
双方农村,男方在广州打工经家乡人介绍一女,男特意回去了一次,双方见面以后都答应了在一起,男方就支付了女方几万的订婚聘礼,还宴请了双方亲戚,女方也答应一起来广州,来到广州以后 女方在男方那呆了一段时间,虽然有同居,但女方拒绝发生关系,后来女方因为夜班搬到厂住,期间也不怎么理男方!元旦期间女方独自一人去深圳了几天(之前刚下来的时候有提过要去深圳),元旦回来以后几天就自己提出分手!
如果协商不成的话,男方是否可通过法律途径来要回聘礼(除了聘礼男方一家在广州,期间女方家有什么事 如生日 男方也会拖人给些钱)

如果通过法律来解决的话 现在要怎么做才能够有胜诉(也有怀疑女方是想骗取聘礼),要提供哪些证据,怎么去取证?

男方给女方聘礼的时候有媒人和男方村干部在场!

求专业回答或者咨询电话,谢谢!

根据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你没有必要去怀疑是否骗取聘礼,首先,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这样的情况是应当返还的;其次,婚姻属于身份性质的结合,必须双方真实相爱才有意义,所以,如果双方确实无法生活在一起,没有必要强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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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81887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这个好象不能收回吧,太没风度了..

有婚姻法的解释作为保障你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要求退还已付礼金,如协商不成则可以直接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返还之诉,要求对方退还你已付礼金.
至于你提到的是否存在诈骗,据你介绍的情况来判断应该不属于.
因此建议你及时起诉追回损失吧!
此复

女的不诚实

我晕.楼上的怎么说呢!这哪叫没风度,农村就是这样啊,既然女方自己提了分手,就应该要回聘礼,先去要要看嘛,看女方什么态度再说

要 为什么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