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帮我看看打借条还是欠条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9:52:22
我朋友要向我借2万。想写个凭证.不限定还款日期的话,写借条还是欠条比较好呢?~就是说假如有一天要通过法律来解决,哪个对我来说比较合适呢?好象一个时间短,一个时间长似的~
谢谢大家帮忙啦~
对了 格式是这样不:

本人***欠***人民币贰万元整。
他签字和日期
或者借条就是:本人***借***人民币贰万元整。
他签字和日期

给你来个可靠点的格式
借条
兹**(你)借给**(你朋友)人民币两万元整。(以下是可选项目:1、借款期限,还款日期、还款方式;2、利息;3、见证人:**,见证人只起证明借条真实性的作用;4:保证人:**,分一般保证及连带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对债权人颇为有利,保证人的负担较重,而一般保证的担保力度相对较弱,保证人的负担相对较轻。未注明一般保证的为连带保证。)
(注意:此处留的空隙不要太多,以防加填对你不利的内容)
借款人:**(你朋友)
(保证人:**
见证人:**)
年月日

写借条比较好!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不限定还款日期也是可以的,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贷款人可以随时要求还款,但是最好约定借款日期,对借款人有个约束.到期没有还款,按照两年的诉讼期限进行诉讼.

下面是合同法关于借款的条款,供你参考

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一百九十六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一百九十七条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一百九十八条 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二百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二百零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二百零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第二百零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