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案例分析3〔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09:53:34
孙二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于1999年10月刑满释放。孙大不思悔改,又于2004年11月又入室盗窃。
孙二是否属于累犯?
应如何处罚?

不属于累犯,因为第二次入室盗窃距离前次刑满释放超过5年,按一般盗窃罪处罚,不加重处罚。

刑法第65条(一般累犯)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释放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