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后新入伙合作人该怎么确定其股份?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0:40:09
公司成立快一年了,有两位合伙人,为了从长远利益出发,有幸认识了一位行内人才,但是他到我们公司的条件不是工资多少,而是想投资合作,可是我们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该怎样算其股份,请各位帮忙合计合计一下,谢谢了!

首先新增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其股份应当与原合伙人协商达成一致,通常采用增资扩股或原股东股份转让来完成。增资扩股就是增加企业的总股本,由新入伙人认购增加部分股本,其他合伙人的股份比例相应被稀释。股份转让则由原合伙人转让给新合伙人。不管采用哪一种方式,都应在合伙人协商并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进行,并重新签订合伙协议书,并更换企业营业执照。
  新增合伙人即合伙企业变更合伙人,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1、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签署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原件);
  5、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的新修改的合伙协议或者依据设立登记时合伙协议约定的变更决定书(原件);
  6、新合伙人资格证明。如合伙人为自然人的,还需要提交自然人的计生证明;
  7、属于原合伙人转让其财产份额的需要提交转让协议(原件1份,转让协议应当经过公证或见证);
  8、向合伙人之间转让财产份额的,还应提交通知其他合伙人证明(原件各1份);
  9、全体合伙人之间对新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原件1份);
  10、《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11、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核对原件)。

  法规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三条 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四十四条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