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是可以告他诈骗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1:45:28
去年110月我借给隔壁吧一个人价值人民币885元的游戏币。说一连天之后就还给我,结果他只还给我200元,再就开始不停的拖时间。

今年1月15号的时候他承诺说是回家拿钱还我帐,结果又是拖时间,无奈下报了110,结果他人不见了。

第二天他QICQ聊天上M我说,他手上没钱,我再催他就一分钱都别再想要回来(不知道算威胁),说想要钱就让我“等”。。。。

之后再QICQ里M他的时候,他就不理我了。
游戏里也是,不少游戏里的朋友说他人品很差,好像用对我一样的手法骗了好几个人了,我能要回钱的可能性很小。。(但我问除我还有谁被骗过时,却没人开口。估计是顾及面子问题,也就不可能有人跟我一起站出来)

现在他还拖欠着我685元,对我这样靠网络勉强维持生活的人来说不是小数目。。。我该怎么办?

我是否可以再去110报案,说他是骗钱?

我这里有他的身份证。当时游戏和QICQ上的聊天也保存和截图了。

注:
1,他上网都是现金结帐,就我认识他的那段时间(半年多),他都是现金在网吧开机的,但他却说没有钱还我帐。
2,他说自己没有工作,并且上网只是玩,但他上网的钱???

望熟悉法律的朋友帮忙指路,在此不盛感激。。。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针对于这两项解释,我想你也看明白了,你的数额很小,但他也的确有欺骗行为,说穿了你们之间不过是民事纠纷,而诈骗罪属于刑法范畴,所以很难认定其为诈骗罪.你可以以民事诉讼到法院,请法院裁决.

虚拟空间的结果向现实转换在时空上还存在隔离,虚拟阶段的结果仅仅表现为信息的改动,它是否
必然损害权利人的利益,还必须依赖于行为人进一步深化行为,致使权利人的财物侵犯,可由行为
人完成,也可由别人完成,还可由工具实现。在网络诈骗犯罪中,虚拟阶段的结果是在网络上发布
虚假信息,而要诈骗得以进行,还在于行为人提供账号 、地址以供受害人划钱,邮寄钱财。当划
钱成功或邮寄到达时,此时就由虚拟空间转移到现实中来。如果行为人在发布虚假消息后,马上撤
消。而且并未有人上当受骗,这就造成虚拟性结果的消失,还原为原来的状态。权利人也未受过威
胁,而这就说明完成形态只能在现实中。
针对网络诈骗犯罪的一些建议
第一.我国现行刑法第287条和第266条规定犯本罪基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
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犯正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极重罪的,处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笔者认为,对这类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犯罪:①应当提高法定最低刑而处以重刑,甚至生命刑。
②建议广泛适用财产刑和资格刑。比如没收作案用的计算机设备及与之有关的一切物品,设备;禁
止犯罪行为人从事计算机网络有直接关系的职业等。笔者从互联网上一个BBS上获悉,美国联邦贸
易委员会达成一致意见,裁定一个名为赫林海伟的男子终生不得在互联网上做生意,因为他利用电
脑在线拍卖时,对25个人进行了诈骗。③建议加强国际间的司法管辖权协调,与尽可能多的国家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