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理学原理说明“清官难断家务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8:37:47
哪位法律高人帮俺解决一下吧

1、所谓家务事,一般指家庭内部日常事务。比如柴米油盐、购物取向等等,这些事务大都不属于法律归制的范畴,而是属于社会道德、习惯调整的范围,所以,遇到由这些事情引发的家庭矛盾,法律往往没有适用的条件;
2、清官能解决的,是指法律调整的行为,例如刑事犯罪行为或者民法可调整的行为。法律做为道德的底线,只关心社会上的人是否遵守最起码的规则,以使社会正常运转,而如果过多的干涉个人、组织的行为,可能会适得其反,阻碍社会的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