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核算帐一入一出没有做帐,这样做会不会很麻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15:08:30
我公司有一笔款是帮助其他单位的,具体是:2005年2月准备过春节了,那个单位没有现金支票了,因为当时银行只有一本现金支票了,本来是要卖给那个单位的,但是我们单位也急要现金支票,最后现金支票就给了我们单位,于是我们双方约定,由那个单位先把帐打进我们公司,再从我公司再开具现金支票给那个单位要支付的人(我们当时是看了并复印了他们单位关于这笔现金支出的完税证明和叫他们单位写了一份委托协议和情况说明给我单位),当时一入一出就没有做帐,这样做会不会很麻烦!
现在税务稽查正在查我们03-06年的银行明细对帐,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处理!当初也是为了帮助别人,结果没有想到那么麻烦,请教教我,谢谢了!
这件事情给税务稽查查到了会怎样处理我们单位呢?
哪个单位关于这笔要支付的现金已经在税务部门交税并取得了税务发票了!所以应该不存在什么隐瞒收入偷税之类的问题吧!

怎么会这样的呀,你们开户银行是什么银行来的?当然购支票最好是事先通知开户银行一声.

你这样做违反了会计制度,若税所查出了,你们只有解释了,他们听不听的,还要看你们的政企关系程度如何了!作为一个会计人员,以后不要再犯这样的错误了,因为这样好心是不会有好报的!

祝你好运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