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主义幸福论和客观主义幸福论的缺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0: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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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什么是幸福的问题,从古到今,人们一直争论不休。大致而言,有主观主义幸福论和客观主义幸福论之分。主观主义幸福论者认为,幸福就是快乐的主观心理体验,比如穆勒认为,幸福是指快乐与免除痛苦,不幸福是指痛苦和丧失愉快。幸福与否依一个人的主观感觉而定。一个人只要觉得自己是幸福的,那他就是幸福的;一个人只要觉得自己是不幸的,那他就是不幸的。客观主义幸福论者认为,幸福是客观的、不依人的主观感觉而转移的自我完善、自我实现、自我成就,是自我潜能的完满实现,比如赵汀阳认为,幸福是人生中永恒性的成就。只有自我完善和自我实现的人才是幸福的,否则,就谈不上幸福。
其实,幸福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幸福是一种主观体验,也有其客观基础。如果偏重于幸福的主观方面,就会强调主观感觉,也就是幸福感,相应地,容易产生脱离客观条件和现实状况空谈幸福的危险;如果偏重于幸福的客观方面,就会强调客观条件和现实状况,相应地,容易忽视幸福的主观体验,产生“客观条件好就一定幸福”的错误观念,就像认为“钱多的人一定比钱少的人过得幸福”的错误一样。
事实上,主观主义幸福论和客观主义幸福论代表着幸福的两极:一极是主观感受,另一极是客观条件;一极是低级需要的满足状态,另一极是高级需要的满足状态。教师的幸福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它是一种主观感受和体验,而这种主观感受最终离不开一定的客观条件。教师的幸福是一种其需要的满足状态,它既包括低级需要的满足,比如达到起码的“温饱”状态,也包括高级需要的满足,比如教育创造和自我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