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23:37:18
我在办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时,将介绍信交到了现在的单位,但是现在入党申请书等材料不在我手上,请问这些材料需要一起交到转入单位么?我自己提交还是原单位给我交过来,能不能具体介绍一下单位转接的程序。
谢谢!
能不能直接点告诉我需要我自己提交材料还是原单位替我交啊?

关于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的程序的相关规定

为了规范我院党员流动过程中组织关系转接的手续,现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将在我院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的程序作相关规定。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遵照执行。

1.学院内部调动的党员,在办理行政手续的同时,须将党员组织关系经学院党委组织部转至所去院内单位的党组织。即从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转至党委组织部;再由党委组织部转至所去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临时外出(含进修)的党员,到达单位有转移组织关系要求的,按要求办理转移。时间在半年以内的,到学院组织部开具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半年以上的,一般应开具正式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3.调出学院的教职工党员,从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转至党委组织部;由党委组织部按规定转出。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由各系党总支于每年6月25日前,将应转出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信息(含姓名、是否正式党员、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接收单位党委名称、党员联系方式)汇总后,上报党委组织部,再由毕业生本人持党费证到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

毕业生党员,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4.辞职、开除公职的党员,在办理相关手续的同时,将组织关系一并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