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一方签字的合同有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17:18:26
这样,我帮一公司将其库存商品卖出去,事先那边老板承诺给总货款2.5%的佣金。后来我怕他不给,就写了一份说明,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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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金结算说明:
XXX家具厂必须在2007年12月31号之前将仿古套房的佣金(总货值*2.5%=佣金)一次性付清。

卡号:62222222222222222(我的卡号)
户名:XXX(我的名字)

XX盖章:XXX(他老板的签字)
(付清)XXX(我的名字)签字/日期:
2007年11月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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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没有签字,原因在于等其付清我的佣金之后我再签字然后将这个条据交给他然后两清。

现在到了2008年1月14号,我从2008年1月1号以来一直催他付款,结果一直拖,到前天干脆不接电话。

求助大家,我这份单据有没有效力。如果没有效力,我该怎么做。

备注:我能找到当初买他的产品的客户为我作证。

谢谢大家!!!
我查了一下,有人说没公章就没效力,是这样么?

管用,只要对方签了的就行。就表明对方同意。

这份单证应该是有效的,同时你可以在与他见面时录音,在录音中承认的一般法院会采信。这样两个证据相互补充证明力会提高如果通过诉讼解决胜诉的把握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