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财产分割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7:10:01
各位专家;朋友。你们好:
我现在有一个很苦恼的问题一直烦恼着我,事情是这样的。
我父亲和母亲于16年前离婚。离婚当时双方达成协议,把双方的共同财产(家里的房子)赠送给我,现在由于房子坼牵,开发商和父亲打成协议(离婚前把我判给父亲一起生活。但是一直我和母亲一起居住。16年父亲没尽到任何抚养义务)赔得房子;门市各两套。
现在。我父亲和继母看见房子已经改建。于是他想收回以前赠送给我的房子。请问法律上有这条规定吗?是否他能不能收回?

如果已经赠与给你,并且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则原则上不能反悔。以上是合同法及民法通则相关规定。另外,如果拆迁,可能另要涉及其他法律规定,建议慎重。

你父亲不可以单独收回房子,离婚协议是你父母双方签订的,要收回须与你母亲共同协商.否则,是单方违反协议,法律是不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