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魏晋南北朝时期刑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12:50:55

标准答案
(1)正式废除了宫刑。

(2)形成了五个刑种:死、流、耐、鞭、杖。

(3)规定了刑等。

一 刑事立法方面:
1 《晋律》首立“准五服以制罪”,确立了后世法定亲等制度。
2 “官当”、“八议”入律,封建特权法进一步发展。
3 《北齐律》正式确立“重罪十条”,成为“十恶”之源。
4 封建制五刑初步形成。北齐时废宫刑,增鞭杖之刑,酷刑减少, 死刑执行方法定型于绞、斩,定流刑为减死之刑,以劳役刑和死刑为主体的新封建制五刑初步形成。
二 司法制度方面:
1 上诉直诉制度改进,设立登闻鼓直诉制度。
2 确立了死刑复奏制。

.(1)正式废除了宫刑。

(2)形成了五个刑种:死、流、耐、鞭、杖。

(3)规定了刑等
2004年司法考试中外法制史授课提纲

一、古代立法

1.法制指导思想

2.西周的礼

(1)礼的抽象的精神原则:“亲亲”、“尊尊”;

“五礼”,即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

(2)“礼”、“刑”关系:出礼入刑、“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3.春秋战国立法

(1)公布成文法的活动

郑国的“铸刑书”、邓析的“竹刑”、晋国的“铸刑鼎”。

(2)《法经》

(3)商鞅变法

4.汉律儒家化

(1)汉律的儒家化:1)上请原则(开始于汉高祖);2)恤刑原则(开始于汉景帝);3)亲亲得相首匿原则(开始于汉宣帝)

(2)春秋决狱:论心定罪

5.魏晋南北朝

(1)《曹魏律》:18篇;具律——刑名;“八议”

(2)《晋律》与张、杜注律:20篇;泰始律;刑名+法例;“准五服以制罪”

(3)北魏律:20篇;官当

(4)《北齐律》:12篇;名例;“重罪十条”;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