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下关于法律的一些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17:17:16
我承包了原单位的一个厂区 有50亩左右 也签定了10年的合同 可今年才是第一年 然后原来的单位让我在3个月以内搬离此地 说是要修建林业派出所 因为合同上就写明 如果单位要使用此地 3个月内我就必须搬,可是合同上又写了 任何一方不能单方面的违约 否则将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但是呢 现在我的厂又出租给了一个废品厂 他已经修建了一些简易厂房。
我就是想咨询一下 我是否需要搬离此地 他是否应该赔偿我的经济损失 具体应该赔些什么

1、我是否需要搬离此地
需要,因为你们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单位要使用此地 3个月内我就必须搬”。所以你需要搬离此地 。
2、他是否应该赔偿我的经济损失。
应该。同理,你们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任何一方不能单方面的违约 否则将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3、具体应该赔些什么。
先看合同中是否有有关违金的规定,如有他要赔。
其次就是你们在合同中的“任何一方不能单方面的违约 否则将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中的经济损失了。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因一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要赔偿对方损失,但该损失仅限于现实损失。
那么,你的损失至少有:你需退还的废品厂租金,废品厂因修建简易厂房向你索赔而发生的经济损失等。

"如果单位要使用此地"
看来签合同时你不小心。。

按照楼主的说法,单位根本就没有违约
因为,“如果单位要使用”。。
现在,确实是他要使用了
那个“如果”条款没有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所以它是合法有效的。。

或许。。

如果合同上写明“ 如果单位要使用此地 3个月内我就必须搬”那你就应该搬了,关于赔偿问题,对方肯定要给你赔偿的,具体损失你自己计算下,先双方协议,不行的话,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