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1:00:55
我们是9月份成立的新公司。公司第三季度亏损85000元,没有一点收入;第四季度收入204320.00元,成本费用类共500000元。“本年利润”亏损295680.00元。请问我再填写第四季度所得税申报表的时候,第一栏“收入净额”-“本季销售(营业)净额”应该填多少?第二栏“本季利润亏损额”应该填多少?谢谢!
附:我看到第三栏那里“按规定可弥补的以前季度亏损额”那里是上一季度我们的亏损额85000元。

按第四季度的的收入和成本费用来填。收入净额为204320元,本季利润亏损额为-295680元。因为第三季度也在亏损所以不用填“按规定可弥补的以前季度损额”,只有四季度盈利时才可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