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与抵押有何区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11:47:53

说得简单一点儿,典当时典当物是被典当行拿走的,需要原主人赎回。
抵押,抵押物还是在原主人手里,到无力偿还债务时才由债权人收走。

典当业务里就已经涵盖了抵押和质押。抵押和质押的区别就在于占有和不占有。
举例说明下

质押:机动车或者是金银首饰数码产品等这些都属于动产。动产,能够移动的东西。这些动产就必须进行质押。也就要交付给典当行临时占有,交付以后质押生效。这里主要是强调,质押是交付占有生效。

抵押:主要是指房地产或者是林权这些不能移动的东西才要办理抵押,并取得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生效条件是办理抵押登记。同时抵押人可以是不转移占有,你可以继续使用,比如房屋。不能转移,但是你还是占有了他,在继续居住。这时候就抵押就只需要去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生效。

其实很简单的。其实最主要的就是在于抵押和质押的生效条件要搞清楚。比如抵押你不办理抵押登记的合同是属于无效合同。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规定,所谓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担保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抵押是借款合同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存在抵押品时,银行的放款的安全性将提高,但同时借款者的成本也会增加,正因为这样,借款者愿意向银行支付的利息也会较低,对银行来说其收益未必增加。

典当行!!!银行!!!

典当包括动产、财产权利质押以及不动产抵押业务

你既然要典当房产就要做抵押登记 这难道不一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