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出工伤的问题 有经验的请进 高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18:27:06
我是在07年9月份被学校推荐去工作的 08年6月才毕业 我在07年11月29日凌晨在工作时 左手中指指尖被钢管夹上 经诊断为粉碎性骨折 发生事故后公司说报工伤 看病什么的都是我母亲陪着我去的 厂里没有人陪当天回家也是自己回去的 治疗费用一直是自己垫付 治疗1个月后经理让我去上班才得知没有给我上意外保险 工伤没有报上 但是公司口头说会支付医疗费用 我们都是压半个月发工资 当我1月11日去查工资时发现只有990.56元 给我们定的是1200元一个月 我去问财务 他说工伤按病假算只发80% 我现在应经理要求在办公室打杂 (医院一直开着病假了)我想问问懂法的同志们 我现在是实习生 受不受劳动法保护? 工资是否按80%发放?然后我应该得到的工伤待遇又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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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去劳动局咨询了 由于我是学生和工厂没有正式员工的合同 只有3方协议 不能做工伤鉴定 只能做伤情等级鉴定

“受劳动法保护? 工资是否按80%发放?然后我应该得到的工伤待遇又有哪些”
1.实习生也手劳动法保护。
2.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至于你的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该首先进行工伤认定,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就是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然后凭鉴定结论再进行赔偿),具体你可以参见本法的第十七至第二十八条(附后)。
至于关于工伤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附后),主要包括:
1.停工薪金:在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之前。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2.医药费:去医院看病的医药费,也包括下一次手术的医药费
3.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4.交通、食宿费用(如果是在外地就医的)
5.护理费:在医院期间请有护工的,可以要求护工的护理费,如果出院仍需要人护理的,仍可以要求护理费,不过要医院证明。
6.营养费:因身体受到伤害,需要补充营养,因此可以要求营养费,不过要医院开证明。
7.残疾赔偿金:这个是根据伤残等级来定的,你们应该先去做鉴定,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的人均收入或者农村居民的人均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20年计算。但是6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5年算。
8.残疾辅助器具费:就是买残疾人用具的费用,比如轮椅费、假肢费用等。
9.供养亲属抚恤金:如果有其他人需要你这个亲属扶养的话,比如有小孩子,可以要求小孩子的抚养费,后者需其赡养的人的赡养费等。

你可以去做伤残鉴定,伤残等级为是1---10级,
等级不同待遇也不同,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为: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