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运费垫付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8:27:13
托运人与货代订有运输垫付协议,每月结算一次,货代为托运人垫付了10万人民币运输,但托运人未按协议支付运费,货代到法院对托运人提出诉讼,法院判托运人败诉,但托运人仍拒付运费,在托运人在一次托运中,货代向法院申请扣货,法院接受申请将货扣下,数天后国外收货人(买方]向法院提出扣错货,因货物成交价FOB工厂交货,货物所有权己转买方,T/T付款
请问:1 该票货物所有权是否转移?
2 站在货代的立场如何进行抗辩申请扣货无过失,理由?
3 扣货过失将承担什么责任?
4 如你是货代,在托运人拒付运费时,将采取哪些手段,以获得垫付的运费??

我奇怪,既然是工厂定的舱,货代不是指定货代,怎么成了FOB工厂?是不是工厂和买方本来就是一个公司的?

操作有点怪,FOB应该是装货港,怎么变FOB工厂了?

在实际操作中也是,一般都是货代扣提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