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准备离婚,需要那些手续?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1:12:41
我的妻子因在2007年7月份就开始在外上网,到2007年12月31日才被我从网吧找回家,同时在这期间她在外借了大概有一万元钱。她现在回家,我没有什么语言和她/她父母沟通,因此本人有很多难言之隐。

望懂这方面的朋友教一下,帮我想想办法,我实本在她家呆不下去了。

就离婚问题,如双方协商成功,就离婚、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双方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登记离婚。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你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至于你讲的债务问题,如对方无法证明与共同生活有关,则可能视为个人债务由其个人承担。
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对不起,帮不了你,深表同情。

好算我没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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