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做合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4:49:18
大家好:
我于2007年3月12日到一家韩国公司正式上班,发现该公司有许多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内容:
1: 每天工作时间(夏天9小时,春 秋 冬为8.5小时).法定工作每天8小时,这多余的0.5或1小时应如何计算.
2: 最低基本工资少于2007年的最低标准540元(当时工资为470元,到2007年12月底的时候,最低工资才上调到540元),问这期间的工资如何计算.
3: 本人是3月12日到公司上班,签定劳动合同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可是本人却是在8月1日签定的劳动合同,这已经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再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之前的工资该如何计算.
4: 如今公司领导商讨工人的工资及工作时间,本人获悉,公司让工人全部辞职,从新制定劳动合同,每天工作9小时,同意的话就在公司上班,不同意的话另谋职业,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新劳动法的规定.
5: 本人的工资算法是这样的:假如本人月工资770元,月工作21天,没有加班,本人的工资为770除以28再乘以21,所得到的是本人的工作工资,公司规定双休日有钱,是按照基本工资进行计算如下:最低基本工资540除以28再乘以21,所得到的工资是双休日的工资,然后将本人的工作工资加双休日工资所得到的就是本人应该得到的实际工资,公司的这种工资计算方法对吗?
6: 本人如果进行劳动仲裁的话,都需要什么证据,以前签定的合同都在公司内部存放,如果公司销毁证据,把本人的资料抹掉,本人应如何处理.
以上问题,望有相关知识的朋友给详细的解答.本人的联系信箱:
xiagezhuang@163.com

不用那么认真,现在是法律一套,企业又是一套,有几个公司是完全是按劳动法做的!

肯定是不合法的,可是为了生活能怎么办呢,可以试试通过工会维护职工权益,向劳动部门提起仲裁.

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