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7:52:30
有一个人经常骚扰我家人,(电话骚扰)因为我家曾经得到过他的帮助,所以之前对他的行为有所忍让,后来他越来越过分,爸爸一气之下,把他打了,那人住院花了3000左右,现在那人问我们是公了还是私了,我现在也不知道该什么办?虽然爸爸的行为可以说是故意伤人,他是不对的,但那人也太过分了,他也没病啊.总觉得也该教训他一下,如果私了,赔偿他医疗费总觉得可气,但又怕事情闹大,不好!请朋友们给些意见?
看了几位朋友的建议,都有道理。当然不想去法庭,一个是经济的因素,另一个是时间与精力。打官司这种事情是很麻烦的,特别是在农村,因为我家跟那个人是亲戚关系,上了法庭也就意味大家撕破了脸皮,当然也不想因为私了带来无休止的骚扰,所以我是想,是不是在当地找几位有威望的人作证,当他们的面把钱赔了,说清楚不允许他再骚扰我们,否则是我们要告他!

民事纠纷的处理方法有以下三种:
  1、自力救济
  自力救济,包括自决与和解。它是指纠纷主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纠纷,以达到维护自己的权益。自决是指纠纷主题一方凭借自己的力量使对方服从。和解是指双方互相妥协和让步。两者共同点是,都是依靠自我的力量来解决争议,无需第三方的参与,也不受任何规范的制约。
  2、社会救济
  社会救济,包括调解(诉讼外调解)和仲裁。他是只依靠社会力量处理民事纠纷的一种机制。
  调解是由第三者(调解机构或调解人)出面对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调停说和,用一定的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劝导冲突双方,促使他们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但具有合同意义上的效力。
  仲裁是由双方当事人选定的仲裁机构对纠纷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仲裁不同于调解,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有法律上的拘束力。但是,仲裁与调解一样,也是以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为前提条件的,只有纠纷的双方达成仲裁协议,一致同意将纠纷交付裁决,仲裁才能够开始。
  3、公力救济
  公力救济是指诉讼。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判决、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民事诉讼动态地表现为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静态地则表现为在诉讼活动中产生的诉讼关系。

从此前的行为看,那个人是一个老赖皮,私了的后果就是无休无止的骚扰。他会说那次你爸爸打他留下后遗症了,头疼脑热之类,会不停的向你们家要钱或者补偿。
现在是你爸爸稍微有点理亏,毕竟动手打了人。但为了长远的安宁,你们一定要理智。
利用法律手段,斩草除根,了结清楚。
祝你们好运。

wo觉得不应该私了 这次你私了了 是怕麻烦 下次他会更过分的 就走诉讼你该陪的陪 不该赔的一分 也不多给他 即使最后判的比私了花的多 也不能私了 以后他会更嚣张的!!况且你说他根本不重 到法庭上他要得每一分钱都要有证据!!!

这个小案子请律师,有钱花不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