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17岁的小男孩在打架只把人打成重伤可受到法律的制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9:31:10
事情是这样的:我有位朋友在去上班的早上,他在去做公司专车的时候,因人多拥挤,他的弟弟被也在上车的年仅只有17岁的小文推了一下,两人在此发生争执,接着和小文一个宿舍的朋友[5个]也来帮着小文,大家就破口而骂对方。在此我朋友眼看着弟弟被欺负,也迫不及待的走上去劝阻,事情就越来越糟糕。大家的火气也越来越大,也出现了动作的现状[只是轻微的打架]。事情也过去了,大家也不认识对方。虽然我朋友和他弟弟衣服上被小文一帮人在动手的时候打破了一点,但是我朋友也没计较这些了。过了两天,也是在早上同一时间去上班的时候,我朋友和他弟弟两个人在马路边买早餐的时候,小文带了他朋友5、6个年仅也只有17、18左右,手中拿着大概60厘米的铁棍,在到我朋友的跟前,说了一声还认识我们吗?话一刚落,就用铁棍往我朋友和他弟弟的头上身上打去,在此我朋友和他弟弟想逃也逃不掉了,被那5、6个人打。我朋友和他弟弟全身都是伤,一条一条的伤痕。背上全是,而其我朋友头部被打的血破直流,路边的人看着也不敢去帮忙。当那几个人走了之后,才有个人打电话报警。当110赶到的时候我朋友以送往医院的路上。我朋友的头部被打成重伤,头部因流血过多,之后经常出现了头晕、头痛、各种现状。伤情还要再等进一步在医院检查出来才知道。经派出所和公司的调查,才知道小文今年才17岁,是刚从一所技校毕业被分配在这所公司了上班的。我朋友的家人向派出所查清事情。希望对方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事情也经过了好几天了,公司和派出所一点消息都没。我朋友的家人因这事感到太不公平了、太没法律了。多次催派出所尽快解决这件事,希望能还我朋友一个公道。但是是派出所和公司的负责人只是说在家等等。但是等来的是想象不到的话,小文是个未成年不能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希望在网上能寻找一个律师能帮我怎样去帮我朋友讨回一个公道。在此我谢谢了。

已满十四周岁,故意伤害他人重伤的,都要承担刑事责任。致使被害人重伤的,依法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但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规定: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从刑法角度来看,17岁的人触犯刑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只是因为未满十八周岁所以不适用死刑,并且应当减轻或者从轻处罚。

17岁,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

首先,你朋友是重伤或者轻伤,须经过法医鉴定,这个很关键。
其次,如果你的朋友是重伤,那对方只须要年满14周岁就需要负法律责任,如果是轻伤,则须要16周岁。
再次,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你可以请他们说明理由,如果仍不立案,可以到当地检察机关的控告申诉科进行控告,由检察机关进行立案监督。
最后,方便的话,可以请一个当地的律师。

他们拿铁棍。。你们就拿砍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