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法律系怎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8:50:27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

  福建师大法学院是一个新兴的学院,其前身可追溯到成立于1994年的福建师大经济法律学院。经济法律学院成立以来,在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方面,取得卓越成绩,成为我校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学科院系之一。为进一步适应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法律人才的大量需求,学校整合了原经济法律学院的法律系和属马列部(管理学系)的法学教研室,于2003年6月正式组建法学院。2003年10月,又成建制接收1983年3月9日成立的福建司法学校,进一步壮大了队伍。学院成立后,明确提出以明德求真,恢弘人文理想;崇理尚法,献身社会国家为办学宗旨,以建设高水平,开放式,有特色的法学院为奋斗目标。

  学院位于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5号,占地面积14657平方米,建筑面积20568平方米。校园中绿树成荫,环境优美,鸟语花香。教学设施齐全,有办公楼、教学楼、大礼堂及辅助用房,综合楼配备一流的多媒体可视语音室、电脑室、模拟法庭、室内健身房、教工活动中心。资料信息部现有图书资料4万多册,并已基本上实现信息化管理。

  学院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采用在职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现有专业教师54名,其中教授2名,副教授12名,讲师16名,在读博士5名,硕士7名。同时,还聘请社会上知名的法学家担任客座教授,定期到学院讲学。学院重视师德建设,广大教师遵循重教、勤学、求实、创新的校训,勤于教书,精于育人、严于治学,勇攀高峰。目前学院已初步形成了一支以中青年教师为主体,老中青教师相结合,校内外互补,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强,并热爱法律教育事业的年轻而极具活力的教师队伍。学院加强学科建设,建设精品课程。2003年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硕士点中开设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方向,招收法学研究生。学院现设有综合法学、刑事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公共法学教研室,成立了福建师大法学研究所,福建师大学生法律咨询与援助中心。

  学院坚持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积极鼓励扶持教师开展科研工作,以高水平的学术成果,优秀的学科带头人支持高水平的教学质量。1997年来,科研立项20个,其中,省部级科研项目10个,研究领域涉及民法、经济法及法理、宪法学等。出版专著、编著教材等19部,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