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四川省(南充市)干部在职学习进修的相关文件规定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20:18:19
友现在南充市一基层单位上班,在职参加学历学习进修(半脱产),已经单位领导同意,但未签订协议。请问:有没有关于四川省(最好是南充市)干部在职学习进修的相关文件规定?如工资福利待遇、学费补助等等。
请详细说明文号及文件内容。越全越新越好。

真难找! 帮你在网上找了半个多小时也没找到,
只找到了90年代有规定文科报销300元,理科报销400元
福建的政策是:
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和报销规定
l 、各类院校举办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学历班、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班、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和大专专业证书班要严格按照财政、物价、教育部门规定的标准收费。严禁以任何名目向学员收取规定以外的费用。
2 、经批准参加学习的干部,书籍费和旅差费由本人自理;学费先由本人垫付,待学习结束后,持经批准同意入学的《申报表》、学位证书、毕(结)业证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班、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大专专业证书班持结业证书),和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按单位负担不超过50%的比例回原单位报销。严禁到下属单位或企业报销。
3 、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乱收费和违反规定报支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实在不好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