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的一方是公安人员且故意隐瞒其个人信息的,交警又未出具责任认定书的,该如何解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2:41:31
1. 事故一方是主管交通部门的公安人员。
2. 事故发生后交警未做事故责任认定书。
3. 肇事的公安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给受害人且作赔偿。
问题补充第三点:“肇事的公安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给受害人'且作赔偿'。”应改为:“肇事的公安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给受害人'且未作赔偿'。”

麻烦了

一、你怎么知道对方是公安人员的?就算对方是公安人员,但出事故又不要通知单位,交警也不要双方提供单位信息,责任认定书上也不写单位名称,隐瞒不隐瞒个人信息关你什么事呢?
二、如果事故简单明了,交警应当场出具责任认定书;如果事故复杂,应在十日内制作责任认定书且送达双方当事人,你现在几天了?
三、既然未出具责任认定书就代表事故还没处理结束,你可以先自行垫付待双方到事故科调解时找对方报销。提供虚假信息指什么?假手机号码?打电话找不到他了!难道你同意跟他私了了?如果私了交警就不用出具责任认定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