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诉讼方面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23:14:32
我公司的一个客户(对方也是一个公司)欠我公司货款数万元,已经五年了还不肯还,但是我们每年都会对欠款进行认证,而他们也承认所欠的钱.现在我公司准备通过法律手段来讨回欠款,请问起诉状可不可以自己写?还有起诉状是必须手写还是可以打印?写起诉状是必须到法院去拿它的标准文本还是只要是正常的A4纸就可以了?能不能讲解一下具体的诉讼程序,是先去法院咨询一下还是直接写完诉状然后到法院请求立案?到法院的哪个部门去立案???是不是在立案时就得把诉讼费用给交了??还是胜诉后由被告付诉讼费???
多多多多谢谢谢谢了了了了.

你说的写诉状的方式都是可以的。(自己写或者拿法院的标准文本都可以)

你可以写好诉状后,拿上相关的材料(比如你要起诉公司的基本信息)直接去法院立案,一般是在法院的立案庭办理。

立案后,法院会给你诉讼费用通知书,你需要在上面规定的时间里交诉讼费用。

胜诉后被告承担诉讼费是另外一回事,你起诉必须先交诉讼费。

1、起诉状可以自己写,手写或打印均可。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起诉状写好后,送交被告公司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3、起诉时应交诉讼费,案件审结后再由败诉方出。如果原告胜诉,当然被告应在履行其他应有义务的同时,支付原告先期垫付的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