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问题。我父亲9月24日车祸致骨折,25日手术,10月10日出院,请问我父亲应什么时候去做伤残鉴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4:30:47
做伤残鉴定有没有时间限制?从鉴定等级来看,早去好还是晚去好?

由公安或交警部门的委托书或加盖公章的申请书之后做的伤残鉴定。在十五日之内提出.

临床法医鉴定项目:
1.损伤程度鉴定
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
2.伤残程度鉴定
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
3.因果关系鉴定
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
4.医疗纠纷司法鉴定
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若有,与患者死亡或残疾之间的关系。
5.保险理赔鉴定
是否意外伤残、重大疾病、全残、失能达到保险理赔规定。
6.影像学资料的同一认定
所提供X光片、CT等资料是否为同一人。
7.损伤后误工时间的审查
损伤后休息时间长短的合理性判断。
8.护理依赖程度鉴定、医疗依赖程度鉴定
损伤致残后对护理及医疗的依赖情况判断。
9.致伤物推断或损伤机理分析
从损伤形态推测致伤物或分析损伤形成机理。
10.保险调查

你最好这就去做,时间长了伤情愈合了鉴定的等级会低一些,起诉时间在08年9月28日前即可(依据是《民法通则》136条),鉴定时一定去有资质的鉴定机构。

先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从你的介绍我感到没有做伤残的必要,直接法院起诉就行。

治疗终结,一般伤后三个月、严重者六个月后就可以做。具体个人需要征求主治医生结合伤害部位、治疗恢复情况,确定合理鉴定时间,通常是尽快。

伤残鉴定的原则是治疗终结原则,什么时间治疗终结,什么时间才能去做伤残鉴定。
骨折病有其特殊性,一般手术会给病人装一个内固定植入物(接骨钢板、或接骨钢针),这样就需要做二次手术,一般情况下手术后一年或一年半,取出接骨钢板或接骨钢针,治疗才算结束。有的时候在一定的条件下,接骨钢板或接骨钢针有可能断裂,这样治疗时间会更长,膝关节功能丧失会更多。
你的亲属如果出院就去做伤残鉴定,体内带有植入物(接骨钢板或接骨钢针),鉴定就不科学,容易让对方反驳,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但是人身损害案件诉讼时效是一年,你应该从出车祸起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至于伤残,等治疗终结再去鉴定,以有新证据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