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纳税义务履行情况怎么描述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9:3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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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税义务: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二、纳税义务履行情况也是“履行纳税义务情况”简单地说,就是纳税人实际的完税情况!
即在一个纳税年度里,你的各项应税收入与你实际的完税情况;税务人员检查时,把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里的各项收入剔除非应税项目后,计算出纳税人应纳的税额,再扣除纳税人已经缴纳的税款后就是应补税款!这就可以看出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履行情况”

就履行纳税义务的一点个人之见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对国家对民族应尽的义务,然而就人们的利我行为而言,(注意:利我行为不是自私行为,是生命体,特别是人类自我保护的本能行为),人们会趋于没有权力也就不去尽自己的义务。

没有权力,是指纳税人没有权力监管及支配自己缴纳出去的税金。且不说税金养活了庞大的政府,但我们始终处在政府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境地,更不用说我们从来没有见过政府的收支公报,不知道自己缴纳的税金用到什么地方,也不知道用了多少,甚至缴纳了税金连起码的收据也得不到,为了与境外交流,还得求爹爹告奶奶去开纳税证明单。

还有,纳税人被监控,等于主人被仆人监控,不知道是什么游戏规则。

如果把纳税比成买保险,可能有点商业味的偏激,但是纳税是为了自己能有“民生、民主、民权”的基本保障,这点要求应该不过分。试想,缴纳了税金,而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谁还去再交?

记得20多年前,大约是1980年,刚刚离开偏僻的农村,前往都市求学。途中检到被人丢弃的半张《参考消息》报,看到一篇美国记者考查中国后写的感想——《中国与美国有什么最大的不同》。其大意是说中国与美国最大的不同,一是:在美国,人民说自己养活了政府。在中国,是政府养活了人民;二是:在美国,是人民教总统如何如何干。在中国,是领导教人民如何如何工作生活;云云。不排除他煽动的恶意,但可以说明他看到的现象。

20多年过去了,这样的现象似乎没有变化。也许2000多年的“父母官”文化,不可能在短短的20年改变。但是应该想到:如果不树立“人民养活政府,政府必须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的观念,不把颠倒的主仆关系颠倒回来,恐怕廉洁高效的政府是建设不起来的,那么,偷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