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广告公司营业税到底是多少?3%的教育附加取消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19:27:53
在北京的广告公司.以前我记得开"广告费"发票,营业税全部算起来好象是8.5%

一个是营业税的5%,一个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0.5%,还有一个教育附加3%.

但是我那个公司,广告只是公司业务的一个部分,在当初核定的时候,企业性质是按"其他"类型核定的.后来我们缴税时,专官员说那个3%没有,说取消了

但是我心里还是很怀疑,怕以后出事,因为没有得到任何消息说那3%取消了啊?

大家知道吗?

1,营业税目中3%的税率的只有三个行业:文化体育业,建筑安装业,交通运输业,广告是属于服务业税率5%
2,教育费附加没有取消,营业税的3%
3,根据税法规定,混合劳务如果涉及到两个税率,(就向你说的不止有广告一个业务),如果帐目齐全,可以分清,那么就分开计算,如果不能分清,那么税率从高计算,估计你所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一、基本税种和税率:
1、营业税按营业收入5%缴纳;
2、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7%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3%缴纳;
4、文化事业建设费按营业额3%缴纳;
5、印花税:广告合同按承揽收入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6、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7、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8、车船使用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
9、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以内的适用18%,在3万元至10万元(含)的适用27%,在10万元以上的适用33%(注:2008年起税率为25%);
10、发放工资奖金的扣缴个人所得税。
除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以后新办的企业)向国税局申报缴纳外,其他均向地税局申报缴纳。
四、纳税申报期限
1、营业税、城建税、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等于次月10日内为限期缴纳期限;
2、企业所得税季后15日内(当地税务机关确认按月缴纳的,次月10日)为限期缴纳期限,汇算清缴期限为4个月;
3、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按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期限缴纳(各地一般一年两次等规定不一)。
4、限期缴纳最后一日,遇到休息日,顺延一日;遇到长假(春节、五一、十一节),按休息日顺延;
5、滞纳金按天加收万分之五;
6、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后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可处于罚款。

你说的正确,“在北京的广告公司.以前我记得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