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应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0:10:49
我是在临沂兰田太阳能市场做生意的。我们市场要交纳什么过年治安管理费。其他市场大部分是不交的(我问过别人)。再说我们市场治安也不是很好,有几户在夜晚还丢过东西呢?像什么电脑显示器啦、验钞机啦、传真机什么的,有一户还是在警卫处附近的呢?好像市场也没有给赔偿什么。像这样的市场还要交什么过年治安管理费,有谁很情愿的交呢?昨天上我家要,没给他们,说我说话太横,还骂人什么连50元都不值,说的像个鸡似的,让人接受不了,什么在市场开什么门头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当然不甘示弱,他这么有本事不去当市长吗?不就是一个市场的小科长吗?有什么了不起的?我说只知道要钱,丢东西没赔过。他说丢了活该,要是不交,以后丢的更多?像这样子我应该还要交吗?还能信任他们吗?昨天吓的我一夜没睡好,要是丢了东西怎么办呢?我是不是应该提前立个案以防万一呢?很多人说我没这个必要,好汉不吃眼前亏,想想他一个三十多的男子汉欺负我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女子,不应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呢?

交了也不能保证不丢东西,像这种情况就不要交,你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另外也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他们乱收费,他们是负责治安的,你如果交了相关的市场费用,可以咨询律师,如果丢了东西他们是不是要负相关的责任。用法律保护自己首先要明确是否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内,建议你先去咨询律师。

以前你丢了东西报案没有嘛!
可以,不过只能算是恐吓,但你得要又证据。什么录音或证人之类的有效证据才好办

看看其他人的反应吧~如果他们都交了~也就交吧!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毕竟像他们那样的“狗屎官”多了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