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求助 :请问我有责任赔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2:38:43
我在南京工作,现在福州江阴电厂出差,顺便住在电厂内的招待所内,昨天是周五,电厂大部分人放假,我吃完晚饭,回房间的途中,发现房门钥匙忘在房间里了,郁闷,去找招待所的负责人,人不在,没办法,周末,可能人家也出去吃饭了,我于是便也出了电厂,到外面买点日用品。回到电厂已经七点了,我五点就吃完饭了,可是管理员办公室还是没人,于是我向电厂的个熟人问到管理员的电话,刚开始打电话,她不接,回了条短信,说是“有事发短信”我告诉她,我的钥匙忘在房间里了,她回了条短信“我不在电厂,周末回家了”。我一听着急了,就给她打电话,她告诉我说她已经在回家的路上,而且要后天晚上才回来,我问她我该怎么办?她刚开始说,你自己想办法进去吧,后来又说让我住到其他房间先凑合两天,我就说,这两天我还要工作,一定要进房间去,钱电脑,相机,都在房间,我不回房间没办法啊。后来我把卫生间玻璃敲碎了,从卫生间的窗户爬了进去,过了十几分钟,管理员又打来电话说,有人给我开门,我就告诉她我从窗户进来了,她说损坏的东西要我赔偿,请问我有赔偿责任吗?你说一个电厂的招待所,里面住了百十口人,每一个人值班行吗?我感觉招待所要负主要责任,请懂法律的朋友指点迷津。
请问如果我没有赔偿责任,但是我有押金在管理员那,她若不还给我,我应该向谁求助呢?

你想找不赔的理由,
但是从你的描述来看,你应该赔

当然要赔偿..事实就是你打破了窗子..其他的一切客观原因也是你把钥匙忘在房里引起的.SO.....